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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日期:2006-5-27 20:55:52  点击:   作者:幼儿园教…  来源:幼儿园管理

            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幼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3——6岁的幼儿正是身心发育的阶段,身体的协调性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在幼儿阶段烧烫伤、气管异物、交通事故、意外堕落是几种常见的意外伤害,这些意外伤害不仅影响幼儿的身体,同时也会对幼儿的心理造成影响。比如烧烫伤以5岁以下的幼儿居多,80%烧烫伤造成的影响是终身难以消除的。误服药物中毒及异物吸入多见于0——5岁幼儿。于是家长和教师为了避免幼儿受到这些伤害,往往对幼儿管头管脚、束缚幼儿的行为。在幼儿园里教师常常会提醒幼儿不要跑、不要闹。在家里家长也不许幼儿独自与小朋友玩,家用电器一律不许摸等。使孩子成为了捆住手脚的机器人。

其实,“千般照顾,不如自护”。家长和教师不仅有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要及时检查幼儿园的设备、设施,更重要的是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安全指导、教育,提高幼儿保护自己的能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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