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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日期:2006-6-1 19:31:22  点击: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活动计划或教育行为,使之适合于幼儿的学习;

  (三)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教育的时机,提供适当的引导;

  (四)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已有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用适当的方式给予帮助和指导,使每一个幼儿都能感受到安全、愉快和成功。

  十、家长是幼儿教师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吸引家长主动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一)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二)了解幼儿的特点和家庭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

  (三)家园配合,使幼儿在园获得的学习经验能够在家庭中得到延续、巩固和发展;同时,使幼儿在家庭获得的经验能够在幼儿园的学习活动中得到应用。

  第四部分 教育活动评价

  一、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自觉地运用评价手段,了解教育活动幼儿发展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利调整、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二、教育活动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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