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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日期:2006-6-1 19:31:22  点击: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活动目标的确定要以对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原有经验的了解为基础,逐步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本纲要所提出的保育教育目标。

  四、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应遵照本纲要第二部分的有关条款进行,同时体现以下的原则:

  (一)既符合幼儿的兴趣和现有经验,又有助于形成符合教育目标的新经验;

  (二)既贴近幼儿的生活,又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

  (三)既体现内容的丰富性、时代性,又注重幼儿学习的必要性、妥当性以及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五、教育活动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注重综合性、趣味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六、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以便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条件,提高教育效益:

  (一)因时、因地、因内容和幼儿的学习特点,灵活运用集体、小组、个别等活动形式;

  (二)注意保持教师直接指导的活动和非直接指导的活动的适当比例,保证幼儿每天有充足的时间自主地进行活动

  七、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创设并有效地利用环境促进幼儿的发展。

  (一)幼儿园的空间、设施、活动材料和常规要求应有利于引发幼儿的主动探索和幼儿间的交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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