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有与动物一样的"趋利避害"本能,但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高于"利"之上的"义",即不以"利"为最终追求,而以精神的高尚为最高追求;不是所有的"害"都一概回避,而是以"义"为准绳,遇到合于道义、应该做的事,就勇于去做。因此传统道德观视"义"为一种精神信念和人生的最高价值标准。我国传统道德价值取向的形成是围绕"义利"关系的争论而展开的,因此,"义利之辩"的过程,就是中国传统道德价值、道德行为以及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也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反映和缩影。
中国传统道德观规范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和精神追求。受几千年传统道德的熏陶,国人崇尚以义为重,主张先义而后利,甚至在关键时刻能舍生而取义,见义勇为是体现义利之辨的精髓和典范。荀子说:"重死,持义而不挠,是君子之勇也。"见义勇为,源于《论语·为政》。孔子也说:"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方面讲就是"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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