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均应当实行统一规范、统一审核和统一发布的制度。
1、统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听取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应结合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或者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草案,应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监督工作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起草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无论是以管委会、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本站为个人收藏性质,由于诸多原因,有部 分文章已经无从查出作者, 假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说明,我们将立刻处理! 本站所有文章的 版权属于作者本人,如有问题请与快乐月亮船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