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党组会议视情况召开。
第二十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他列席人员可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和工作部署,通报重大事项;计讨论确定全省全州质监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听取各科室月度主要工作汇报和打算,布置任务,讨论确定工作部署和措施;讨论通过由州局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定、办法等;讨论确定其它需要由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宜。
局务会议的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重要议题由局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发给有关材料。局务会议一般每月的月初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主持人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有关人员出席。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的措施;研究确定向上级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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