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月亮船 > 文秘范文 > 公文处理 > 规则方案 > 文章正文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规则

日期:2006-6-19 12:00:53  点击:   作者:规则方案  来源:文秘范文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和有关领导说明原因,并抓紧办理。办公室应定期汇总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向市局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主办科室无故超过办理时限又不及时说明理由的,办公室应予催办。对贻误工作的,通报批评。科室一年内四次被催办的,主要负责人和承办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一年内六次被催办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主办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第四十一条  属重要督办事项未予立项或未及时督办,造成工作受较大影响的,要追究办公室领导和督办责任人的责任。一年内出现五次以上,局办公室和督办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十次以上,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第七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十二条  各县(市)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来州局汇报工作,应事先请示,经办公室请示州局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来局商谈工作,需州局领导出面的,经办公室报请州局领导同意后统—安排。

第四十三条  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如发生的重大质量问题、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解决要加强请示汇报。

第四十四条  州局局长离州出差或休假,应向州政府省局办公室办公室报告,并明确代为主持工作的同志,副局长出差或休假,事前应向局长报告,并告知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离州出差或休假,应事先向局分管领导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本站为个人收藏性质,由于诸多原因,有部 分文章已经无从查出作者, 假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说明,我们将立刻处理! 本站所有文章的 版权属于作者本人,如有问题请与快乐月亮船联系!

 
Google
  热门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赞助商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