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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志编纂的几个基本问题

日期:2006-6-19 12:01:50  点击:   作者:技巧经验  来源:文秘范文

多事物之间以及门类之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四是能够导引阅读,人们阅读概述,可以对志书有一个总体认识。

(2)记。志书的记体是指志书中的大事记体裁而言,它是借鉴古代编年体史书而成。大事记是按时期顺序记载本地的大事,为全书之经。大事记有利于克服各分志横排带来的结构松散的弱点,使志书的整体结构更加谨严。大事记作为地方志的一个组成篇目始于南宋曹叔远编纂的《永嘉谱》,此志24卷,分年谱、地谱、人谱、名谱四编,其年谱记载建置沿革诸大事,并以编年记之,是为方志有大事记之发端。此后,南宋高似孙编纂的《剡录》,卷一列有县纪年,以时间为经,以史实为纬,记载全县历代发生的大事,后世志书多效法之。明清、民国时期采用记体的志书已极为普遍,新方志也普遍采用了大事记的篇目。

记体有两大特点:一是编年记事。完全按照年月日排列诸事,纵向展开,脉络清楚,容易收到因果彰明之效;二是事要文简。记录事件为一方大事、要事,择要而录。记体列于志首,其作用体现在:全志之经,有导引作用,可拾遗补缺。记体类型主要有:编年体、分类编年体、纪事本末体。新方志的“大事记”以新的面貌出现,在内容上要求科学、准确。以编年体为主,以时为经,以事为纬,在纵的方面贯通古今,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在横的方面,包括历史和现实中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大事、要事。“大事记”可以使人们对一个地方的历史及其发展,有一个纵贯古今的了解,从宏观上获得全局性的认识。

(3)志

志体是指专记单项事物的各个分志体裁而言,方志发展的多源性和源远性,使方志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不同形式体裁的地方志书。早期方志多囿于地理之书,魏晋南北朝时期地记盛行,形式多样,涉及方面广,开始出现专取社会一个侧面的专志。隋唐、北宋盛行图经,是典型的图、志兼括之体。两宋以来随着方志的定型,志书的内容日渐综合,明确区分不同体裁形式的志书日渐增多。现今意义上的“志体”,可谓是从史籍中的书志体演变而来,司马迁作《史记》,把典章制度和其他专项内容以类划分,列为八书,开创了专志的体例。民国年间,一方面继承旧志传统,一方面又增设实业、工程、交通等专志,翔实地反映了社会的全貌。这都充分说明,专志是随着方志的发展而发展,更随着时代的前进而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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