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3月,中国地方志小组公布了《新修地方志提纲(草案)》,提出新修地方志除前言、概况外,分设政治斗争、经济建设、文化教育、政治工作、民情风俗习惯、宗教、名胜古迹、人物8个门类。1963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批转了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呈报的《关于编写地方志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要建立审阅制度,控制出版发行,“只要经过审查,在政治上、保密上确无问题以后,方可以印出样本,送请审批”;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方志编修工作,尚未系统开展修志活动的地方,应积极收集各种有关资料,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供以后编修新志作准备;建议各级党委宣传部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各地档案馆应积极参与修志活动,为修志部门收集资料提供方便。然而正当全国修志活动逐步开展之际,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也已建立的修志机构便处于瘫痪状态,继之撤销,全国的普修新志工作也被迫中断。
这一时期的志书,多书还属初稿或内部参考的油印品,公开出版者尚属少数。一般都记载当地的自然、政治、历史、经济、文化、名胜、风俗、人物等内容,着重反映当地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革命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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