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程竣工验收超预算结算:因由不可预见等原因,已经按规定办理工程增加或变动手续的,工程总额超出1 5%的由管理小组讨论,报镇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其中超过×万元由管理小组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然后报党群扩大会议讨论批准。
5)凡工程支出的票据,须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统计办根据合同和增减文书进行审核,然后由管理小组牵头人签字,报镇长签发。
8.工资、福利、奖金及社保资金的提取
应及时准确发放工资,按规定发放奖金、提取、交纳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
(七)财产管理
财产管理必须按照“保证需要、节约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所有财产由综合办、财政统计办统一管理,一般情况综合办管物,财政统计办管帐;为了切实保护镇政府财产的完整,对各类固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年度固定资产核对表》。
1.固定资产添置和保管
1)固定资产添置:必须严格按年初预算资金额度内执行。需要添置财产由所需单位列出清单,送综合办、财政统计办审核,然后按级申报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
2)固定资产购置须按《政府采购制度》和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属政府采购的资产,按采购程序,报市采购办统一采购。不属政府采购的商品,由综合办会同财政统计办询价采购。
3)公有财产只能在办公室和公务活动中使用。领用时,领用单位负责人和领用人均需填写财产使用卡,分别送党政办和财政统计办备案。工作调动或工作岗位调整时须办理移交手续。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要酌情赔偿损失。
4)车辆的使用与保管按《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本站为个人收藏性质,由于诸多原因,有部 分文章已经无从查出作者, 假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说明,我们将立刻处理! 本站所有文章的 版权属于作者本人,如有问题请与快乐月亮船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