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承担着打击口岸偷渡活动的重要任务。但是根据目前的偷渡案件办案分工体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能侦办口岸偷渡犯罪案件,此类案件要移交公安刑侦等相关部门办理。在这移交办案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弊端,客观上使削弱了打击犯罪的力度。目前已不能适应日益严峻的偷渡犯罪形势了。为了使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更好的行事职权,更好地担负起新世纪新阶段的三政治社会责任和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任务。本文就此提出了对目前办案分工体制改革的意见,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作以简要分析。
【关键词】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口岸偷渡案件 刑事侦查权 办案分工体制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是由国家在对外开放的海港,陆港和空港口岸设立的检查机关,依法代表国家对出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和交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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