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形势要求我们改革旧的办案分工体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来看,赋予边防检查机关对口岸偷渡案件的刑事侦查权都具有积极意义。这样可以加大对偷渡的打击力度,及时依法严厉打击偷渡犯罪
活动,构筑起反偷渡的铜墙铁壁,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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