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1850年,中国方面向俄输出每年约在800万卢布上下。俄国对华贸易的差额,是由一种白银的粗制品以“工艺品”的名义来支付的,因为当时俄国禁止输出白银。而这种粗糙的“工艺品”大部分是俄国从汉堡或莱茵河上的法兰克福输入的,称为汉堡银,其成色很高,被山西吸收后,铸成元宝银,投入国内金融市场(同上)。
中国的对外贸易,在北部边境,政府管理得较松;而在东南沿海,由于海上不靖,所以管理较严,很长时间只许广州十三行对外贸易。但是,实际上民间公开的或走私的贸易在当时是无法管住的。
另外,中国商人介入国际贸易有一个特殊的渠道,这就是纳贡贸易。日本学者滨下武志先生把亚洲历史看作是“一个以中国为中心、以内部的纳贡关系和纳贡——贸易关系为特征的统一体系的历史”。他认为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与东南亚、东北亚、中亚和西北亚有一种中心——边陲关系……与邻近的印度贸易相联接”(转引自佛兰克:《白银资本》,中国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4页)。中国周边国家与中国长期保持一种藩属纳贡关系,这种纳贡关系的基础是商业交换。也就是说,纳贡与贸易是相联系的一种共生关系,日本等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长期是靠纳贡使团获得的利润来维持的。同时,中国商人在东南亚的商业渗透以及海外华商的迁徒,与这种贸易网也是交织在一起的。滨下认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纳贡贸易,还有欧洲国家与东亚国家之间的中介贸易,从而构成了一个多边的纳贡贸易网,它从这个网之外大量吸收商品。据说,中亚商人经常带着仿造的公文,冒充政治使团去“朝贡”,其实是从事平凡的贸易活动,利玛窦就说过这类事,明朝官方文件也承认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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