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月亮船 > 文秘范文 > 领导讲话 > 反腐倡廉 > 文章正文
 

海南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06-6-23 6:34:26  点击:   作者:反腐倡廉  来源:文秘范文

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积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单位正常经营。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通盘考虑,分步实施,渐进有序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4、突出重点。促进海南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要求和目的。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损害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坏保险业形象等突出问题,务求抓出实效。

     5、标本兼治。要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综合治理。既要着力消除商业贿赂现象,又要注重根治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努力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大力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抓好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海南保监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省保险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党委书记、局长王小平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刘勇任副组长,海南保监局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南保监局纪检监察处,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监察处副处长徐伟刚担任。

      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治理范围和重点

     从实际情况来看,保险业的商业贿赂主要发生于保险经营者、保险消费者、保险中介、利益相关人之间,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情况,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认真检查和纠正下列不正当交易行为:

    (一)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直接、间接给予投保人或其工作人员回扣、财物或其他利益。

  &nbs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本站为个人收藏性质,由于诸多原因,有部 分文章已经无从查出作者, 假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说明,我们将立刻处理! 本站所有文章的 版权属于作者本人,如有问题请与快乐月亮船联系!

 
Google
  热门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赞助商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