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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商业贿赂亟待“界定”范围

日期:2006-6-23 6:34:28  点击:   作者:反腐倡廉  来源:文秘范文

别开;二是正常的商业往来与商业贿赂要区别开;三是正常的商业促销和优惠活动与商业贿赂要区别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纪检组组长佟宝君的这个观点得到了普遍认可。    
  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今年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温家宝总理这句话,算是为今年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定了一个大调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上述专家认为,“接下来,22个部委如何细分、如何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划定商业贿赂范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已有部分部委就各自领域的“商业贿赂”圈定了一定范围,比如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建设部、交通部、商务部、信息产业部以及财政部等。
  国土资源部日前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范围——一是土地出让,重点是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二是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三是项目发包,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以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四是土地、矿权评估。
  “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等5种行为,3月28日被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确定为专项治理的重点。    
  3月24日,建设部制定了《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该方案确定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两大易发“部位”——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前者主要发生在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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