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在新形势下的一种集中表现形式,也是社会不和谐的一种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一是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建立延伸至基层的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形成全方位的信息网络,全面掌握社会动态。各部门特别是政法、综治、稳定、公安、信访、安监、民族宗教等部门都要加强对各种动态信息的汇总梳理,及时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重大信息要随时预警预报。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各乡镇党委每月要听取一次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本辖区内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问题。继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项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调解组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归口管理”,逐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和办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实行挂牌督办。对问题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地方、单位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三是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应急方案,研究处置机制,确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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