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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安工作提高驾驭社会治安能力

日期:2006-6-23 8:37:13  点击:   作者:工作报告  来源:文秘范文

占全国总人口万分之九以上,但是,青少年犯罪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0%—25%。六十年代上升到了30%,而到了八十、九十年、二千年代青少年犯罪高达70%—75%,已经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一起被称之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成为全球的严重社会问题,遏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已成为当务之急。

    5、团伙犯罪增多。团伙犯罪增多是近年来刑事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1983年开展“严打”斗争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摧毁19万个犯罪团伙,查处团伙成员80余万人,对稳定社会治安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从1986年以来,一些新的犯罪团伙又不断滋生,并且出现了大量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据统计,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44个、恶势力团伙805个。在我国,80%的犯罪案件都具有团伙作案的性质。大部分团伙虽不完全具备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但却逐步为向有组织犯罪方向发展作准备,在一定条件下,或演变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或在经济利益诱惑下,成为某个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下属组织。

    6、流动人口犯罪成为突出问题。八十年代末开始形成的“民工潮”使流动人口犯罪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社会治安状态的主要因素之一。统计表明,目前我国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暂住人口已经达到6000万,北京市处理犯罪人员总数中外来人口所占的比例,1980年是3.41%,1988年是23.3%,到1995年已高达50%;据山东省公安厅2003年的统计,全省60%左右的重大恶性案件系流窜犯所为;在南方某些城市,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竟高达90%。流动人口作案的内容多以杀人、盗窃、抢劫、卖淫、嫖娼、制黄贩黄、贩毒等犯罪为主,他们往往以地缘或亲缘为纽带结成团伙实施犯罪。

    7、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性案件成为群众关注热点。“双盗”、“双抢”、街面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近年来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据统计,造成全国及各地刑事案件总体上升的主要因素是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的拉动。2004年,全国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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