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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6-6-23 10:18:57  点击:   作者:思想宣传  来源:文秘范文

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已经成为影响人心向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社会治安不好,必然干扰中心,破坏建设,影响政权的巩固。目前,乱集资、乱拆借现象严重, 股票、证券的黑市交易和炒买炒卖外汇的投机活动以及重大诈骗等案件屡有发生,走私活动突出,乱收费、乱要钱的歪风蔓延。这股风也吹到执法队伍中来,以罚代刑、贪赃桩法、收受贿赂、利用职权搞“创收”,等等。这种东西蔓延下去,我们值得骄傲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还能有多少?对这些乌七八糟的腐败现象无动于衷,束手无策,就会毁掉这支队伍,毁掉我们的政权,毁掉我们的党。这不是危言耸听!对此,要有危机感,非下决心解决不可了。
     以上三件大事,一个经济建设问题,一个反腐败问题,一个社会稳定问题,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关注的三件大事,也是中央下决心要抓好的三件大事。这三件大事关系全局,抓好了,就可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使我们的党和国家立于不败之地。反之,如果抓得不好,甚至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影响改革开放,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甚至影响政权的巩固,这确实是一个事关我们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党的大事,国家的大事,人民的大事,就是我们法院的大事。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的宏观指导,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为贯彻中央宏观调控决策服务,为加强廉败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就成为我们法院系统当前面临的重大任务。
     加强对法院工作的宏观指导,就要从全局出发,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工作。江泽民同志不久前指出,高级领导干部要善于总揽全局,站在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俯瞰纷纭复杂的形势,把握事物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对重大问题能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这既是高层领导工作的需要,也是高级干部必备的一种素质。这就要求法院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胸怀全局。我曾多次讲过,法院院长尤其是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院长,不仅应当是法律家,而且应当是政治家,不仅要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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