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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公室主任先进事迹

日期:2006-6-24 5:55:35  点击:   作者:事迹材料  来源:文秘范文

        *同志, 47岁,大学文化。1976年入伍,在部队曾先后担任过司令部管理员,被装助理员,中队指导员,财务股长,后勤处正营职副处长等职务,多立功受奖,曾被武警省总队评为财务、被装标兵;并通过自学考试,先后获得北大法学大专及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文凭。1997年从部队转业至中院,先后任主管会计,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进入中院工作以来,叶兆富同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导和同事们评价他四个字:真、诚、平、淡,即“认真工作,诚恳待人,公平处事,淡泊名利”。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忘我工作,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一、牢记宗旨,勤奋工作

     叶兆富同志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以专家型、复合型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注重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中,叶兆富同志积极参加学习,认真记录笔记,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学习心得和党性分析材料。在学习中,他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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