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思想品德的评价没有一个正确的位置,如何评价教育的对象,还缺乏一个崭新的系统的比较科学的随时代的前进而不断发展的客观标准和评估方式。对此,我们做了一些初步尝试。
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要遵循三个原则。
一、“循序渐进,知行统一”的原则
培养品德集中到一点,就是要落实到道德行为上。道德行为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正确的行为方式才会带来良好的行为效果,小学生特别是低幻儿童对行为的理解具有很大的具体性和情境性。教师、家长必须对其进行具体的指导,细致地加以评价。对高年级学生,除了让他们明了道德行为的一般要求、规则和步骤外,还要使他们具有独立地灵活地选择道德行为的能力。
我们在对小学生进行道德评价时,必须针对各年级道德认识的能力,由浅入深、由初级到高级、由概念到行为制订出不同程度的评价标准(我们称它为“思想品德评估导向标”),为他们创设道德情境(条件),有计划、有目的地使他们得到道德行为反复训练的机会,逐步形成正确的观念和行为习惯。
二、“激励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小学生品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非意志行动向意志行动转化的过程,小学生的道德言行内容简单,表现刻板,直接与外界(教师、家长等)的褒贬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在评价时要做到确切、合理,把不断调动小学生的积极性,培养良好的道德意志做为出发点,在设计“评估导向标”时对不同年级的评价标准应有侧重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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